近年来越来越多年轻人创业追梦,有些人甚至在念书时期就开始创业,这值得鼓舞!不过,马来西亚唯一走向世界市场的本土快餐品牌 Marrybrown 的营运总监 Michael Liew 却要年轻人在创业前先问自己:“失败得起吗?”
Michael 解释道,创业具有一定的风险!所以年轻人不免在创业的道路上跌跌撞撞,对于一些事情,或是财务上的管理不成熟。因此建议年轻人把创业当作作副业,在这段过程主要学习,同时要做好失败的准备!趁年轻创业时也应该要有一份全职,因为在全职的工作上可以学习许多,包括学习如何团队工作,从中可以将这些运用在日后的生意营运上。
最重要的是,年轻人在创业时,应该专注在一些风险不大、不占据太多时间的生意上。Michael 举例,正念书的年轻人可以在课余时间售卖衣服,课业繁忙时就专注于课业。赚的钱或许不多,但可以是额外的零用钱;更主要的是,这段「创业」的道路中可以学习观察市场上的需求。
同时,Michael 也鼓励想创业的年轻人可以找寻一位导师(Mentor)向其学习创业之道,年轻人最大的本钱就是「时间」,投资些时间与导师学习,并把它转换成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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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创立自身品牌,不少年轻人也选择以加盟的方式创业。Michael 分享到,加盟投资最大的好处是,可以让加盟商少走不少「冤枉路」。总店会把品牌的成功之道和失败经验与加盟者分享,让加盟商可以快速去的经营知识,同时降低加盟商的投资风险。但 Michael 提醒,加盟商必须 100% 跟着加盟政策去营运。同时,在选择加盟的品牌之前必须清楚了解该品牌有多少家直营店、该品牌的发展计划等。
Michael 也提到,马来西亚是全球少有的国家中,有着「特许经营(加盟连锁)法令」(1998年特许经营法令)的国家,以确保特许经营权商和加盟商在我国可以获得很好的保障。其中,在「1998年特许经营法令」的条例下,只要在我国从事加盟店生意,无论该特许经营是来自本地或国外,都需要登记。
而加盟商在该法令下也会得到保障:
- 特许经营权的合约必须是书面形式进行。根据第 23 条文,总部可以向加盟商手机推广促消费来进行广告和促销,这意味着加盟商不必花大笔费用来做促销及推广。
- 根据第 25 条文,保证了固定的特许经营权限。除非违反合约,否则双方的特许经营合约期限至少要维持 5 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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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998 年特许经营法令」知识摘自:星洲日报
图片:unsplash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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